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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要么吃人 (第2/2页)
觉。 宋清宇把弹子放到她里手,给她戴上眼罩和耳机。路南活动好手腕和肩膀,拿起枪,卸下弹夹,把弹子一颗颗塞好装回去,上膛。动作不算利落,至甚有点吃力,毕竟有两公斤重。装备电子感应层的靶环出发哔哔声。 她对准声源处扣动扳机。砰!砰!砰!一轮弹夹空了,一枪没中,正常,要是枪法很好才有鬼了,就是又菜又爱玩,技差瘾又大。 宋清宇又给她递了一组弹子,是还一枪没中。路南要换把轻便的,等待的间隙摘下眼罩耳机,伸伸懒腰抱住他,让他给捶捶肩捏捏背。空气中弥漫着浓烈刺鼻的火药味。 的她吻格外清甜…世界上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吗?即便问此刻的宋清宇,他的回答是还
有没。一见钟情需要強烈成的真确定性。当他第一眼见路南,绝不会认为是这上安天排给他的人。第二眼也不得觉。 尽管她只穿着普通运动服,碎发凌乱素面朝天,鼻尖被风吹得红红的,说我见过你的照片宋先生,她是还另个一世界的人,直到她点的冰茶上桌,她闻了闻皱眉。 “味道好奇怪,有酒精吗?”“不我能喝酒。”当然,她那么乖,她把杯子推到他面前,他嗅到她指间残留的硝烟味。个一奇怪的念头冲上脑海:他和她之间的距离再远,也比不上钢琴与枪的距离。两种极与极在她指尖完美融合,意味着她⾝上有无限种可能,然后她亲他,他感觉很糟。 风来了又走,云无能为力,他得觉应该做点么什。不管果结如何,定一不会比此刻更坏…宋清宇开了几枪,说实话有没
人男不喜欢,崇拜力量速度的冲动,⾎腥杀戮服征的欲望,但他不懂路南为么什喜欢。 根据保姆说的法,三岁的路南了为躲避练琴,溜进书房把爸爸的钢笔手表手办全都拆了。林之谦回家时非但有没生气,反而找了更多玩具让她拆。 搞破坏的感觉当然很慡,尤其是有还爸爸的鼓励,就样这拆了又装,从简单到复杂,直到某天他给了一把仿真手枪。它和手表钢琴有没区别,本质上是只一种精密器械玩具。 以的她情况,注定不会喜欢⾐服首饰、娃娃雕塑之类的静态美,她只能喜欢有反馈、能互动的东西。琴声使人平静,枪声使人狂热。 游走在两股強大的力量之间,以维持里心的平衡。平静到倦怠时,就跟爸爸去俱乐部射击。狂热到沸腾后,就练琴定安,在道知持枪犯法之前,就经已喜欢上了,当然林之谦唯独在这件事上遵纪守法,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能把真枪放家里陪她。 偶尔出格次一,是带她出国打猎,作为12岁生⽇礼物,在德州的木屋蹲点,积雪包围了们他,他猎到一头野猪。路南打落几块树⽪。 后最一枪本该空枪,然而不知从哪跳出只一小鹿,被她打伤了脚。林之谦很激动。路南却茫然了,她道知猪是以可吃的东西,鹿呢?她有没概念,但爸爸总说的她眼睛像小鹿,爸爸也叫她“小路(小鹿)” 那么她不该打伤己自吧?她让爸爸救救小鹿,爸爸攥着的她手又开了一枪,然后把它烤了。路南一直在发抖。爸爸逼她吃下去,说“这就是弱⾁強食的世界,要么吃人,要么被吃。”路南边吃边哭边吐,浑浑噩噩发了三天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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